胆大!司机假证驾驶报废汽车被拘留
发布时间:2019-07-06 11:15:53
关键字:【报废汽车,报废车回收】
伪造证件、准驾证不符、驾驶
报废汽车上路这三样违法行为每一个都属于我国严厉处罚的违法对象,但是下面这位司机却“胆大包天”的将这三样违法行为全集与一身。近日,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中查获准驾不符、
报废汽车上路、伪造变造行驶证和车检合格标志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7月10日20时许,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祁东县城大桥路设卡盘查。20时30分许,一辆车牌为“桂C07768”的老款丰田轿车由322国道往县城方向驶来。执勤民警拦停该车,通过系列核查,发现该车辆已属
报废汽车,驾驶人肖方某(51岁,祁东县白鹤街道人)只持有D型驾驶证,属准驾不符;其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与年检合格标志均为伪造变造。执勤民警口头传唤驾驶人到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法办案区接受调查。
经查,肖方某于2017年7月购买该
报废汽车后,为逃避交警检查,伪造了车辆行驶证和车检合格标志,还驾驶车辆到了省内和江西等地,最终被祁东交警火眼金睛识破。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肖方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此外,肖方某驾驶报废机动车和准驾不符等交通违法行为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所驾报废汽车也将被强制报废。
交警提醒:驾驶
报废汽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车检合格标志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且驾驶报废汽车上路存在很大的危险性,报废汽车不仅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更是对空气环境造成了污染。为了安全与我们的生活环境,请广大驾驶人遵法守法、安全文明行驶、远离
报废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