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车辆报废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时间:2023-08-29 14: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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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报废汽车拥有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非法报废车辆对车主的影响
(1)非法报废是不能申请正规机动车注销报废,当机动车脱审到达3个检验周期后,车辆的状态就会变成强制报废,直接影响包括新车上牌,驾驶证更新等一系列车管所业务;
(2)非法转售和非法报废的,将会被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车主将会承担连带责任和刑事责任;
车辆报废的条件根据我国《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汽车报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车辆五大总成完整;
2.车辆的发动机号码、车架号需要与车管所档案相符;
3.车辆非抵押和无违章未处理;
不能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的车辆,是不能直接申请报废办理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对应的补充资料来进行情况说明。
车辆报废需要的手续个人车辆:
1.车主身份证复印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
公司车辆: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盖公章);
2.行驶证原件;
3.车辆登记证原件;
4.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书(工作人员给模板,须盖公章);
以上资料无法备齐时,可以根据具体缺漏情况,填写遗失证明作为补充材料。